2007-01-27

經濟部裡有個不官不民的耀華公司,可以用來圖利退休主管?

經濟部應是掌管國家經濟規畫及商業行政管理,不料,本部的辦公大樓中竟有一間辦公室做為公司所用?公司的名字就叫﹁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但是玻璃公司開在經濟部裡面?難道經濟部也在做玻璃?

也由於這家玻璃公司設在經濟部,於是該公司的管理委員會的委員主要由經濟部主管兼任,該公司的事務也由經濟部官員兼辦,而管理委員會的執行秘書更是由退休主管轉任。不過這事的不合理,還是被審計部、監察委員查出來,於上個月二十四日監察院通過對經濟部的糾正案。

耀華公司為何設在經濟部?設在經濟部又有何弊端?此事說來話長。原因是它是國民政府自大陸遷台至今的一家公司,由於大多民股的股東滯留大陸,而來台時也僅有製玻璃機器四台,隨後曾投資新竹玻璃公司,新竹玻璃不賺錢後,耀華又撤出,目前是完全以股票、土地管理,而無工廠生產投資的資產管理公司。

該公司目前的資產僅有兩筆土地及若干股票,但達三百多億元,經濟部持股百分之五十,民間持股僅百分之一多,其餘四十八多的股份竟為大陸持有。至今近半世紀,經濟部也未處理這個將跨世紀末的兩案公司奇案,而這個持股比例,也自民國三十八年前,一直持續到現在。

由於經濟部股份佔一半,於是處理該公司資產的管理委員會,一半以上的委員由經濟部主管兼任,同時也由經濟部掌控,於是經濟部在方便的理由下,將該公司管理委員會設在經濟部內。八十六年度該公司人事預算較八十五年度增加百分之三百八十六,為審計部注目,於是調查後依法送監察院,由監察委員吳水雲專案調查弊端。

七十七年九月以前,該公司由一民股委員擔任執行秘書,管理耀華的資產。之後則由當時的副會計長龔允民退休轉任,並聘有一位雇員處理事物,龔允民當時月領三萬六。八十四年九月後,龔以身體不佳,而由當時的統計長楊在元兼任執行秘書,八十五年七月楊在元退休後即專任該職位,不過他的薪水比照國營企業,一個月竟領十一萬二千多元至今。

同時期總務司長屈永文於八十五年十二月退休後,轉任該委員會副執行長,月領十萬一千多元。以及專門委員鄭德秋於同年七月退休專任該委員會秘書,月領五萬多元。原本一個執行秘書的職位,竟由三位經濟部退休主管擔任,且不僅如此,相關的出納、會計以及文書也都由經濟部會計處、出納科、文書科、事務科其他的六位官員兼辦。雖然該公司資產達三百多億,但是股票的保管也委由集保公司保管,三位經濟部退休主管專職以及六位經濟部官員兼辦耀華的資產,實在難脫酬庸之嫌。

楊在元說:﹁我也是每天八點上班,前些時候也為資產的事上法院,是在做事,不能說是酬庸。﹂但是有多少六十五歲的退休主管仍能有月領薪水十一萬多的工作機會?而該委員會又為何不聘專人管理該資產?而都是聘用經濟部的退休主管,且要勞師動眾,由經濟部相關的官員兼辦業務?

現任經濟部主任秘書呂芳慶對於此事則僅表示:﹁此事等監察院糾正案文到後,將依法處理。﹂不過對於這不官不民的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設在經濟部,以及近半世紀跨兩岸的公司奇案多年來都未積極處理,也堪稱﹁台灣的經濟奇蹟﹂。(本文經編輯後刊登於1998年3月新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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