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27

四分之一條款撐起綠色女性半片天

劉世芳將不再孤單!隨著民進黨四分之一條款的規定,七月底選出的中常委至少將有兩位以上的女性,以往每個星期三下午一點劉世芳獨自在中央黨部九樓會議室開中常會的情形,今年八月開始,碩大的中常會,不會再是一位女常委獨自出席。

這樣的場景改變,源自去年九月二十八日,民進黨通過﹁單一性別在總數中每滿四人應有一人﹂的四分之一條款的規定,往後民進黨不僅是中常委,連中執委、中評委、縣市執委、縣市評委以及公職提名都因這個條款的設立,民進黨將突然出現許多的女性幹部。

上個月民進黨第八屆全國黨代表的選舉,全國應選二八六名,女性當選的名額就大幅增加為八九名,佔總數的百分之卅一,這個數字相較於兩年前選出第七屆女性全國黨代表比例的百分之十四,增加了一倍多。

近日各縣市當選的執、評委統計中也顯示,女性執行委員在二十一縣市共三百席,當選了六十二席,比例為百分之二十一;一六九席的評議委員中,當選三七席,佔百分之二十二;都較二年前的縣市執、評委增加了二倍。

民進黨內每二年注目的焦點,中央執行委員以及中央評議委員的改選將於七月十七、十八日選舉,因四分之一條款的規定,中評委將有二位以上的女性產生。中執委部份,從上屆卅一位中,女性僅有三位,到這屆將有七位以上的女性中執委,女性中執委也將增加四席。

整個民進黨內權力的結構,因著四分之一條款的規定,出現男消女長的大幅變動;設立這個條款除了台灣女性意識的崛起、在野黨對於社會改革擁有較大尺度外,民進黨內包括彭婉如等積極推動者,都是設立的原因,而條文的精神在於創造更公平的兩性空間,並鼓舞綠色女性參政。雖然從這屆各種黨職女性幹部成長的數字瞭解,綠色女性一、二年間增加了二、三倍的黨職幹部,但是也出現不同的女性聲音。

有些女性認為,這個條款並不能提昇女性的品質,反而造成部份女性黨職人員成為男性的附屬品。由於四分之一條款的通過,有的男性黨職幹部在評估選情後並不自行參選,改由太太或助理出面,雖然選舉的結果是由女性擔任,但是黨務卻由先生或老闆處理,於是女性黨職人員成了男性的人頭幹部,並沒有達到鼓舞優秀女性參政的正面意義。

但是這些被視為負面例子家族政治或派系政治下參選的太太、女兒及助理,﹁她們干於僅是代理男性嗎?她們沒有女性的自主嗎?﹂民進黨婦女部主任李永萍提出質疑。李永萍進一步地舉例子說明答案是否定的,她提到有位民進黨的女性民意代表,雖然這位民代在外貴為公職人員、也忙得要死,回家卻仍得煮飯、並照顧中風的公公,但是他的先生對家務仍不聞不問。

由於選民服務中,這位女性民代常常接觸她人婚姻暴力以及離婚的例子,在有機會參與女性權益相關議題的研討後,這位民進黨的女性公職人員,就能深切結合自己的個案及體驗,認同女性的主張。李永萍認為即使是代夫出征、或山頭委派參選,女性公職及黨職幹部在組成女性聯誼會或女性幹訓後,也能有自主女性的出現。

在這次縣市執委選舉的例子中,也出現四分之一條款設立後,女性候選人該保障當選而無法保障的奇特例子。台北市黨部執行委員的選舉中,執委共十七席,按四分之一條款女性至少有四席,而這次參選的女性候選人也剛好四位,照常理推斷四位應該都當選。

不料女性的執委僅二位當選,另兩位女性候選人獲得零票,經中央黨部裁決﹁零票不視為當選﹂,於是出缺的兩席女性執委也不補選,造成北市執委從十七席減為十五席,但是女性的執委僅兩席的奇特現象。

在民進黨的選舉中,執委的候選人並不限制一定是黨代表,因而不具投票權的兩位女性執委候選人,無法投自己一票,加上派系並未配票給她們,才造成零得票的結果,而四分之一條款的保障,也就失去效力。

雖然有﹁要保障女性而無法保障﹂的怪例子,但是四分之一條款也有鼓舞女性參政的加乘效果,由於有些縣市以往並沒有女性幹部,在四分之一條款的規定下,凡是公職選舉若未有四分之一的女性提名,就得對外徵召參選。

在未雨綢繆下,中部就發生這樣的例子,台中縣市除了張溫鷹外,現有的民進黨公職人員都是男性,前陣子台中縣黨部主委方昇茂就希望李永萍能推薦台中縣的優秀女性,他打算聘用這位女性為台中縣黨部的執行長,為台中縣將來的公職女性提名做準備。而台中市也有類似的例子,立委蔡明憲的台圓基金會主任楊綠茵,由於公共事務的應對靈活,同時擁有碩士的學歷,目前已被新潮流視為積極培養的女性地方幹部。

於是加強女性的組織以及進行女性幹部的培訓工作,便成了通過四分之一條款後更積極從事的工作,民進黨台北市黨部就曾組織﹁玉蘭花聯誼會﹂的女性外圍團體,玉蘭花的部份成員在五月初也參加了黨中央婦女部舉辦的女性幹部培訓營,而過去一年民進黨也各縣市黨部成立了十三個縣市的婦女發展會。

這些基層的綠色女性組織以及非常設性的女性幹部訓練,不僅在現有的綠色女性幹部中扮演質變的功能,同時還肩負更多女性變為綠色的角色,當越來越多的綠色女性參政,未來民進黨的中常會有可能不是孤獨的劉世芳與會,而是一片綠色女性決定政策。(本文經編輯後刊登於1998年6月新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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