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每年委辦的學術研究琳瑯滿目,成效到底為何?負責調查行政院各部會委辦研究情形的監委林秋山,花了兩年多的時間提出十一件各部會的糾正案,日前感慨地表示:﹁政府的預算一年五百多億,被浪費掉的有一半以上!﹂
八十五年四月監察院院會通過成立調查行政院所屬部會委託學術研究專案的調查小組,林秋山便是這個小組的召集人,一起調查的監委除了他外,尚有黃肇☆以及陳進利二位。由於是全面性地調查行政院所有部會,因此監察院在調查人手上也派出十六位職員協助查案,整個調查過程先是書面去函瞭解各部會委辦研究的情形,再從中挑選較有問題的二十三個部會進行仔細調查。
這些調查的部會包括內政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經濟部、交通部、僑委會、新聞局、衛生署、環保署、陸委會、經建會、退輔會、青輔會、原委會、國科會、研考會、農委會、文建會、勞委會、公平會、工程會以及中央銀行。
整個調查結果,除了行政院本身於去年二月中遭監察院糾正外,至今共有內政部、交通部、衛生署、環保署、原委會、國科會、研考會、農委會、文建會、勞委會以及公平會,共十一個部會遭到糾正,而問題最複雜的經濟部以及教育部,一個尚在調查中,另一則將在近日送監院審議是否通過糾正案。
整個政府部門委託學術研究的問題,不僅是行政院破記錄地十一個部會在相同議題上遭監院糾正外,各部會委辦的學術研究,千奇百怪不勝枚舉,難怪林秋山要感慨,這些委辦研究的浪費,﹁比國防弊案還可怕!﹂
這些極不合理的現象包括,人事經費幾乎是百分百;八十三年度農委會委託財團法人﹁香蕉研究所﹂的﹁香蕉研究管理專案計畫﹂中,經費共編列一千三百九十九萬六千元,其中人事經費高達一千三百九十九萬五千五百八十五元,換句話說,整個研究經費中除了研究人員的薪資外,僅以四百一十五元做研究。
雖然部份部會規定委辦研究中的人事經費不得高過百分之五十,但是各部會委辦的研究中,人事經費居高的例子還包括,勞委會八十四年度委託的﹁失業保險費率精算﹂乙案,人事費用比率高達百分之八十一;勞委會八十三年度委託的﹁大陸社經文化與台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整合研究﹂乙案,高達百分之七十七;以及文建會八十三年度委託﹁財團法人台大城鄉基金會﹂研究的﹁澎湖縣西與鄉二崁村聚落保存經營管理計畫﹂,人事經費也高達百分之七十五點九等。
研究經 XXX
系統整體規劃及管理與推動作業模式之研究﹂,計畫主持人一個月則可以拿五萬八千三百二十元。 按內政部規定計畫主持人每人每月最多領取研究津貼一萬二千元,上開計畫有的竟高出十三萬餘元!
在公平交易委員會,規定的主持人研究津貼較高,每人每月最高三萬元,但是公平會八十二年度委託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的﹁獨佔事業禁止行為之探討﹂,主持人的研究津貼也不合規定,高達十一萬五千元。
單項計畫的人事費居高以及計畫主持人領取較高的研究津貼,這些都形成政府經費的浪費;更有甚者一人兼十三項計畫的主持人。在調查報告中,八十二年度有中興大學教授王銀波共主持十三項計畫,八十三年度有于宗先及張石角教授身兼七項研究計畫的主持人,八十四年度則有師大教育研究所教授黃政傑兼任九項計畫,他們都是該年度兼計畫主持人最多的榜首。
雖然在行政院的規定中,一人最多僅能身兼兩項計畫主持人,但是從監院的資料中指出,八十二年度各部會共有八百二十九件計畫,其主持人是身兼兩項以上研究計畫。八十三及八十四年度也都還有二百七十一件及七十七件。
從事學術研究者可能比一般人還聰明,但是縱使為三頭六臂,一個人要兼七項、九項甚至是十三項計畫,每個計畫會做得好嗎?要不然就是流於掛名,乾領研究津貼,尤其下研究工作者、或學生代為其勞,這又形成政府經費的~不當支出。
在人事費下極為特殊的案例還包括,四十三個人領薪做一項計畫,前面提過的文建會八十三年度委託的﹁澎湖縣西與鄉二崁村聚落保存經營管理計畫﹂,其領薪之工作人數居各部會之冠,領薪人員的名目有主持人、協同主持人、研究助理、專案負責人、專案協同負責人、在地工作人員、國內顧問以及國外顧問等共四十三人領薪。
林秋山本身是韓國研究專家,未擔任監察委員前曾是文化大學韓國研究所的教授及所長,由於熟悉學術的環境對於學術界千奇百怪的現象也就特別注意。監察院裡平日的陳情、檢舉案件中也有檢舉學界不法的情形,林秋山會特別注意這些信函,他印象深刻的是兩年前,成功大學就發生一件教授以親人當作研究助理報領出差費的案件,當時這個案件還遭法院起訴。
他的學術經歷中,也發生過國科會曾找他審查提出申請的研究,當時他簽註了﹁不同意研究﹂的意見,但是這個申請的計畫仍然通過了,事後這個計畫完成,整個研究報告才寫了一萬多字,但是研究經費卻為五十多萬,讓他覺得政府的研究計畫在效益以及管理上確實有問題。
調查報告中在委辦研究的效益上,研究主題重複的計畫各部會幾乎都有,如內政部的﹁梅花鹿之研究﹂,陽明山及墾丁國家公園都有研究;經建會﹁設置東部地區生物產業專業區可行性研究﹂八十三年度及八十四年度均相同;陸委會八十三年度的﹁兩岸經濟年報﹂與八十四年度的﹁八十二年兩岸經濟年報﹂顯然類似。
又如農委會﹁鮪延繩釣作業自動化﹂、﹁黑面琵鷺之生態研究﹂八十三及八十四年度均有相同研究;環保署﹁生物毒性篩選試驗研究﹂、﹁魚類毒性試驗標準方法之研究﹂也是八十三、八十四都是相同研究等等等。 這些重複的研究顯示政府對於每年數千件的委託研究,並無有效的管理,行政院各部會委辦的研究雖然都會報研考會登記,但是計畫完成建成基礎研究電腦檔案送國科會存擋者比率卻不高。
在調查報告書中,八十二年度各部會三千六百四十二件研究中,製成電腦檔案送國科會者僅二千八百二十八件,建檔比率約七成八;八十三年度三千二百零三件中,建成電腦則為七成五,每年約有四分之一的研究計畫未建成電腦檔案。不能透過電腦查詢相關研究,以及過濾已提出申請之研究,無怪重複研究的現象普遍。
而政府委辦的研究,就政府效能而言主要是與施政改善以及未來政策方針相關,但是在報告書中顯示,委辦研究結果的建議中經政府採行的,八十二年度不到百分之四十,八十三年度有百分之四十五,八十四年度則約有百分之四十八,一半以上的計畫,都未獲政府採行。 而且,每項計畫的建議事項必定是數條、十數條,是不是有項建議獲政府採用及列入採行之研究?林秋山肯定說:﹁就是這樣!﹂難怪,他要說﹁被浪費掉的有一半以上!﹂
除了人事經費的浮濫以及研究管理及效益不彰外,許多研討會、手冊的編印、刊物的出版、錄影帶的製作等與研究無直接相關的項目,也都列在政府委託研究的項目內。 整個調查過程至今已兩年多,調查的過程也發現有政府委託研究的檔案不見的情形發生,也些是計畫通過前的審查意見書提不出來,有的是政府機關與委託研究學術單位的研究計畫合約書,以及有些是申請計畫的研究計畫書調不到。
雖然去年二月監察院就針對政府委託學術單位研究計畫浮濫的情形提出糾正,林秋山也特別指出:﹁監察院還破例將此糾正行政院的報告送立法院。﹂當時他的目的就是希望立法院能針對行政院各部會的這些委辦研究計畫的缺失,在立院審查預算的會期中嚴守把關。但是分散政府各部門的委託研究計畫,卻引不起各界的關注。
林秋山表示他除了繼續完成尚未通過的三個部會調查外,北高兩市及省政府的調查也會在近期調查,最後他則希望對行政院再作一次完整的檢討報告。對於政府委託學術研究浮濫的普遍現象,記者問及﹁是否繼續追蹤調查?﹂他僅表示:﹁任期剩半年,先做完未完成的部份,其他的以後再說。﹂(本文經編輯後刊登於1998年12月新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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